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刻吸取"11·18"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将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深刻吸取"11·18"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稳控当前火灾形势,严防我县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行业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县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多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李 鸿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宋 伟 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 玛 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官 却 加 县教育局局长
李 建 本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才 华 本 县民政局局长
索南达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 志 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久美多杰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国 栋 县农牧局局长
李 俊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华 泽 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 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永 华 县旅游局局长
朱 晓 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 小 平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李 曌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夏 吾 加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本 太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 杰 多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卡 本 加 年都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卓 玛 吉 黄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本扎西 瓜什则乡人民政府乡长
聂智才让 加吾乡人民政府乡长
傲赛多杰 曲库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尕藏东智 扎毛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 志 国 双朋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拉才让 兰采乡人民政府乡长
斗 拉 太 牙浪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李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突出人员密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牧民住宅,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基层网格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形成群防群治态势。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各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的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帐,摸清底数(附件2)。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尤其是经信、教育、民宗、民政、住建、交通、农牧、文化、卫生、市监、旅游、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隐患自查自除,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县公安局要提前掌握本地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情况,督促活动主办单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责令停止举办。要紧盯圣诞、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和消防安全夜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各派出所、县消防大队在突出重点场所火灾防控的基础上,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要依靠辖区社区)开展居民楼院"三查三清"("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违规存放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活动。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内容,针对场所内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并督促单位做好日常自查工作,完善记录(根据场所及使用性质不同,参照附件4),切实预防"小火亡人"事故。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一般隐患要督促单位尽快整改消除;对严重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采取严厉手段,从严查处,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社会单位,要分级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和隐患单位的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火灾防范能力。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狠抓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下发方案、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督促各单位明确消防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社区、行政村、小区物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附件1),合理安排人员编组,保证 24 小时值班,加强培训演练,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出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要深化重点单位集中区域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建设,优化灭火力量配置,提高区域整体防控能力。要强化技术防范,在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家庭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要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注重发挥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在基层火灾防控中的作用,依靠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检查,防止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各乡(镇)要结合当前火灾特点,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常态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案例,公开曝光典型消防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鲜活的案例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各职能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和员工培训教育内容,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带动行业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派出所、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保安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培训,使其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增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要用好基层消防网格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农牧村村警"三支力量",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开设微信课堂等形式,加大教育培训的频次和力度,切实提升基层消防组织的工作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4日至27日)。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7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开展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作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坚持最高标准,实施最强措施,执行最严纪律,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乡(镇)及各行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人员对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严格追责,严厉问责。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权限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倒查责任;对存在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考核内容,实施考评。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制定的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12月起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
附件:1、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2、检查排查底数表;
3、乡镇日常检查登记表;
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5、简易烟感安装说明;
6、物业管理单位巡查记录表。
联系人:白延波 联系电话:17709730092
邮箱:531032997@qq.com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着力提高自查自纠、自防自救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现就建设二类微型消防站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是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担负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处置等火灾防控工作的消防组织。
2、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建设标准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并应满足使用功能条件。
(2)以二类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三)装备配备
1、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等个人防护器材,消防板斧、铁铤等破拆器材,以及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
表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备车辆器材
序号
|
类别
|
车辆器材名称
|
微型消防站类别
|
一类微型消防站
|
二类微型消防站
|
数量
|
单位
|
标准
|
数量
|
单位
|
标准
|
1
|
消防车
|
微型消防车
|
1
|
辆
|
必配
|
|
|
选配
|
2
|
巡逻车
|
1
|
辆
|
必配
|
|
|
选配
|
3
|
灭火
器材
|
消防水带
|
10
|
盘
|
必配
|
6
|
盘
|
必配
|
4
|
消防水枪
|
4
|
把
|
必配
|
2
|
把
|
必配
|
5
|
灭火器(≥4公斤)
|
10
|
具
|
必配
|
6
|
具
|
必配
|
6
|
消火栓扳手
|
2
|
把
|
必配
|
1
|
把
|
必配
|
7
|
破拆
器材
|
消防板斧
|
2
|
把
|
必配
|
1
|
把
|
必配
|
8
|
绝缘剪断钳
|
2
|
把
|
必配
|
1
|
把
|
必配
|
9
|
铁铤
|
2
|
把
|
必配
|
1
|
把
|
必配
|
10
|
个人防护器材
|
消防头盔
|
6
|
顶
|
必配
|
4
|
顶
|
必配
|
11
|
消防手套
|
6
|
双
|
必配
|
4
|
双
|
必配
|
12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6
|
双
|
必配
|
4
|
双
|
必配
|
13
|
消防腰带
|
6
|
条
|
必配
|
4
|
条
|
必配
|
14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3
|
具
|
必配
|
2
|
具
|
选配
|
15
|
佩戴式照明灯
|
6
|
具
|
必配
|
4
|
具
|
必配
|
16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6
|
条
|
必配
|
4
|
条
|
必配
|
17
|
消防腰斧
|
6
|
把
|
必配
|
4
|
把
|
必配
|
18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6
|
套
|
必配
|
4
|
套
|
必配
|
19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6
|
个
|
必配
|
4
|
个
|
必配
|
20
|
通讯
器材
|
固定电话
|
1
|
台
|
必配
|
1
|
台
|
必配
|
21
|
手持对讲机
|
6
|
台
|
必配
|
4
|
台
|
必配
|
2、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人员配备
1、人员数量: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人员构成:
(1)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2)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3)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合理分组,确保24小时轮岗值守人员充足。
(五)值守联动
1、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单位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建设。
2、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管理,应遵循利于执勤值班、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3、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4、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5、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岗位职责
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等情况,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预案,建立业务资料档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并对扑救行动负责;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2、班(组)长负责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等情况和常见火灾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装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4、驾驶员负责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情况,掌握车辆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及时排除一般故障;开展车辆和车载装备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5、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七)管理训练
1、微型消防站应悬挂"××(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标牌。
2、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3、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重点单位负责。
4、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5、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联系人:白延波,联系电话:1770973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