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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旅游开发扶贫项目,建有12栋独立住宿客房,共计700多平方米,其中一栋为两层结构,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尚未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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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严格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T433-2008)完成保护区界标、警示等保护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完成《同仁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排查行动工作方案》、《同仁县扎毛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同仁县江龙饮用备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并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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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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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栋
李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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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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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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