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同仁县共有1个在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式水源
地表式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评价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进行评级,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二)地下式水源地
地下式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评价标准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进行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
三、评价结果
黄南州同仁县扎毛乡扎毛水库水源地水质监测58项(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表2补充项目标准和表3特定优选项目标准。集中式地下水源地取水点水质23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18年第一季度同仁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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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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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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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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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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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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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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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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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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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扎毛水库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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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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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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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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