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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trospring.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8/2/9 11:12:1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结合我州实际,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以下十二种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人员,现通告如下:

(一)在农村(牧区)谋取威望,利用“看郭瓦”“秋德合”等插手操控村级事务,甚至干扰破坏基层选举;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干预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二)借刑事(治安)案件、交通肇事、安全生产事故等,组织、煽动、蛊惑、裹胁群众非法“出兵”、索赔“血价命价”或实施打砸抢烧等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三)抢占客(货)运、农(牧)产品等市场,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强揽工程、收取摊派费等欺行霸市,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在乡村、城镇经营重点场所、行业,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或受雇于人充当暴力“讨债公司”等类似性质的黑恶势力;

(六)非法插手民间经济、草山地界等矛盾纠纷,蓄意破坏地区社会稳定,煽动群众聚集闹事、上访等,从中谋取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黑恶势力;

(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已征收土地、已修建(在建)工程等反复上访,围堵企业、党政机关实施敲诈勒索、漫天要价,阻挠项目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八)长期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扰乱公共秩序,或利用迷信、邪教对抗法律、制度,带有黑恶性质的组织或势力;

(九)利用微信、微博、QQ等互联网公众平台,传播涉藏涉稳有害信息,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公共安全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策划分裂、自焚犯罪活动,利用“过藏历年”“保护环境、保护母语”等民俗民规为由,蓄意破坏民族团结,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黑恶势力;

(十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势力。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同黑恶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的群众,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举报方式:

各县公安110

黄南州公安局举报电话:0973-8793037

黄南州扫黑办举报电话:0973-8722924

黄南州维稳情报信息举报平台微信号:gh_c40f661ac3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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