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3月26日,州政府召开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工作会议。专题交办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对州政府提出的41条书面建议和140条分团讨论时提出的建议意见。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杨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卫方同志莅会指导。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蒋明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各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具体实践。办理建议是政府的义不容辞法定职责,更是改进政府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一定要从讲政治和回应代表关切、树好政府形象、取信于民的高度,切实提高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认真改进2017年度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把好办理时间、联系协调、调研座谈、清楚代表意图和办理成效等关键环节,扎实承办好代表建议意见。
会议强调,各承办地区和部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办理工作能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重在组织,关键在领导。近年来从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效果来看,与各承办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的关系,会后,各承办单位和地区要切实把办好代表意见建议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强力推进落实,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二要做好沟通衔接。在研究处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加强与提出相关建议的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在代表建议办理前,承办单位必须与提议代表见面,当面向提议代表了解建议的真实意图,共同商定办理方案,确保办理方案切实可行。三要搞好调查研究。代表建议意见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反映生产生活中社情民意和困难问题的心声,对情况不明、比较复杂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把情况弄清,把问题搞准,抓住意见建议所涉及问题的实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四要强化督导检查。州政府今年将严格按照《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强化意见建议承办落实力度。各承办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门承办会,全面分析建议意见内容,明确代表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办理措施、解决办法,加强办理工作自查,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承办任务。承办完结后经承办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分管州长审定签字,分送提议代表、州人大办公室和州政府督查室,同时,州政府也将建议意见办理情况作为州政府“710” 电子政务督办专题内容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建议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州委组织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住建局、州旅游局、州农牧局、州卫计委、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民宗委、州水利局、州市监局、州法制办、州妇联、州编办负责同志以及四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参加会议。